【失眠】98.08.27-不當使用安眠藥 小心藥物依賴

【中時健康 陳葒冠/台北報導】2009.08.24
人一生中有將近三分之一時間在睡覺,但是同時也至少三分之一的人曾經有睡眠困擾。然而,經過精神科醫師診察後發現,真正屬於「原發性失眠」(找不到其他原因的失眠)只有不到十分之一,其他九成以上失眠案例背後都有其他原因。因此,醫師建議,民眾若有睡眠困擾,應該要找精神科醫師諮詢,做正確診斷與治療,千萬不要藉酒助眠或自行服用安眠藥,以免產生酒精或安眠藥依賴。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精神科醫師方勇駿說,該院區針對精神科門診病人做統計,發現每10個人就有7個人是因為睡不著或睡不好而來求助。在這些求助的人當中,有一半以上都覺得自己只是「單純的失眠」,各有將近十分之一在看精神科之前是靠喝酒或吃安眠藥來幫助自己睡覺。  醫學上普遍接受「失眠」的定義是:持續性一個月以上幾乎天天無法入睡、睡眠中斷或睡眠品質不好。許多人以為自己「失眠」,但其實不是醫學上認定的「失眠」。另外,有許多人晚上不容易入睡,是因為「睡眠相位延遲」(delayed sleep phase),他們睡眠總時數並沒有減少,只是「晚睡晚起」,通常發生在有熬夜習慣的年輕人,可能會經常上班或上學遲到,或是白天時間精神不濟、頻打瞌睡;這樣的人可能需要精神科醫師指導,來重新建立睡眠規律。  除此之外,尤其老年人容易擔心自己睡不夠,以為睡不足8小時就是失眠;其實統計上,成年人平均睡眠時數只略多於7小時,而且年齡越大睡眠越短,這是自然老化的一部分。  值得注意的問題是,許多失眠的人會去看一般科,要求醫師開立安眠藥,或是自己想辦法去買或借安眠藥來吃,但其實可能是被「憂鬱症」困擾而不自知,假如一直吃安眠藥,不但延誤正確治療時間,還產生安眠藥依賴或成癮。  而且正確安眠藥使用原則是等該忙的事都忙完了,才可以吃安眠藥,而且要在接近真正可以睡著的時間吃;服藥後應躺在床上休息,不要再去擔心睡不著,因為安靜躺著就是一種休息;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在精神科醫師指導下,恰當地吃安眠藥,不要亂吃或多吃。方勇駿最後強調,想要睡得健康、睡得好,應該盡量多了解與睡眠有關的知識,有任何睡眠相關問題,都應該找精神科醫師討論。

引自:http://health.chinatimes.com/contents.aspx?cid=5,69&id=7600